屏東縣醫院的一名重度精神病患,六年前被護理人員帶去枋寮醫院看病時走失,經協尋後隔天才被發現陳屍在芒果園。死者家屬向醫院提出民事求償。最高法院認為,醫院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將上訴駁回,判賠家屬217萬多元定讞。
- Apr 09 Thu 2015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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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患走失死亡 迦樂醫院判賠217萬定讞
屏東縣醫院的一名重度精神病患,六年前被護理人員帶去枋寮醫院看病時走失,經協尋後隔天才被發現陳屍在芒果園。死者家屬向醫院提出民事求償。最高法院認為,醫院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將上訴駁回,判賠家屬217萬多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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