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陳小姐問:
 夫妻共同財產包含一間房子與現金30萬元,但有房貸20萬元,有子女。夫妻一方已過世,生存的一方是否有權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須子女同意嗎?須法院裁定分配才算數嗎?訴訟流程該如何進行?若子女不孝,免費法律諮詢是否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比較好,還是大家協議比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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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欽/台北報導】王金平確認黨籍之訴案,庭訊進行約2小時結束,審判長張瑜鳳與雙方討論後,諭知三周內補陳不足的卷證資料,並視書狀交換情形再決定審理庭期,庭訊結束前,張感性地叮嚀說:「本案是攸關人民的矚目案件,可藉由法庭的理性對話擦出火花、落實法律及尊重人性的本質,若所有法律運作結果不能落實人性,就只是高掛在牆上的墓誌銘。」
 另在庭訊中,王金平律師團認為國民黨考紀會開除黨籍不合法,並聲請法律諮詢調閱國民黨前立委許舒博撤銷黨籍處分案的卷宗,證明國民黨撤銷王金平黨籍不合法,而國民黨律師團也提出許多案例,證明開除王金平正當適法,雙方你來我往,針鋒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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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人應選任律師贍養費充之。但審判中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選任非律師為辯
 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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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律師事務所犯罪嫌疑人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者,亦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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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至第二十條及第二十四條關於推事迴避之規定,於檢察官及辦理
 檢察事務之書記官準用之。但不得以曾於下級法院執行檢察官、書記官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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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關於推事迴避之規定,於法院書記官及通譯準用之。但不得以曾於下
 級法院執行書記官或通譯之職務,為迴避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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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管離婚協議聲請迴避之法院或院長,如認推事有應自行迴避之原因者,應依職權
為迴避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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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醫護人員有錯,嗆他幾句,就要被移送法辦嗎?」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黃淑英昨天也質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初審修改醫療法部分條文,刑度過重有欠周延。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日前快速通過「醫療法修正草案」,任何人不得對醫療人員施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滋擾行為,違者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提高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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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2月4日電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2月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圍繞落實審批制度改革通過修改一批法律的議案,決定修改部分行政法規。
 會議認為,改革和發展都要更多依靠法治推動,法治也要根據改革發展的要求不斷完善。新一屆政府取消和下放了一大批行政審批等事項,要按照及時跟進、審慎穩妥的原則,加快推進相關現行法律法規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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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撞大媽”事件,經歷了一番喧囂後,迎來後續劇情。據報道,涉事外籍男子無證駕駛無牌照摩托,在人行橫道內將李女士撞倒,警方暫扣了肇事摩托車,將對其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罰。另據報道,事件中的拍攝者李某,也給李女士發了公開致歉信。
   一場民事糾紛,引發一場輿論風波。眾聲嘈雜,遺憾的是,在該事件中,不少人沉浸于盲目褒貶的道德快感中,而法律層面就事論事的解讀,則一定程度上缺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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