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徵信社國內某私立大學張姓副教授,指控任教國小的林姓妻子因其患小兒麻痺,羞辱他「不是男人」,還限制其行動,逼他領養小孩等,張某訴請離婚,並以「被虐待」為由向已結婚10年的妻子求償100萬;但妻子否認指控,強調她敬愛丈夫、「視他為天」,要堅守婚姻。高等法院審理認定張某未舉證被虐待、婚姻重大破綻等事證,判他全部敗訴。此案可上訴。

為生活瑣事爭執 法官勸和

高等法院認為,這件高學歷夫婦爭執的焦點,源自生活瑣事的爭執、對領養小孩等價值觀念的不同,因此未判准2人離婚,法官也當庭苦心婆心勸導夫妻應理性溝通,希望有轉圜餘地。

林姓女老師委任律師賴芳玉昨指出,女老師至今仍以寫信等方式關心丈夫近況,未放棄婚姻,也認為夫妻間未達離婚地步。

張姓副教授因未能連繫上,不知其看法。

有文學博士學位的張姓副教授主張,和林姓妻子10年前結婚,原本和母親在北市敦化南路同住,母親為了2人感情和諧,還到情人廟求紅線給妻子,但妻子覺得和母親同住不方便,夫婦便搬到北市北投區。

張說,2人的價值觀差異使婚姻亮起紅燈,比如妻子強求他配合去領養子女、以北投住處離她服務的北市大安區國小太遠,和他起嚴重爭執,甚至限制他的行動,讓他無法忍受。

張並指控妻子對他多項虐待行為,包括疑心病重,指責他和菲傭關係曖昧、故意以英語聊天不讓她知道內容,還以侮辱人格方式,指稱他患小兒麻痺,「不是男人」、「不會生,沒人要嫁給你,你還不感激我!」張並在2年前離家,與母親同住,同時檢具和妻子爭執的錄音對話,訴請離婚,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妻溫柔反駁 視他為天怎會羞辱

但林女以溫柔口吻反駁說,年近40歲才和張相遇,張即使身體不便仍努力上進,並當上大學副教授,因此凡事都聽從張的意見,「視他為天」,怎麼會羞辱他呢?

林女並表示,自己是美國教育碩士,怎麼會聽不懂張和菲傭以英文交談的內容?她強調,絕無罵張說「不是男人」等話或去限制其行動,至於領養小孩的想法是人之常情,因此請求法官駁回離婚之訴。

高院合議庭認為,張錄下2人爭執對話,欲證明林女承認有虐待等行為,但內容聽來是張刻意引導對話,不足採信,又張未舉證婚姻重大破綻事證,加上是張主動離家導致夫妻分居2年,應負較大責任,因此判決張敗訴,其離婚、求償案均予駁回。

自由時報 – 2012年1月16日 上午11:59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sfds15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