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職場甘苦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機內通姦犯罪者,船艦本籍地、航空 機出發地或犯罪後停泊地之法院,亦有管轄權。
律師事務所
dsfds15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