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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正彥國際教育集團容意老師表示,依照我國數學教育規定,「以上」、「以下」確實是包含該數字,因此3歲5個月大確實可以視為符合「3歲以下」的資格,不過討論年齡時,有些人可能會採取無條件捨去法,導致「3歲以下」是否包含3歲產生有爭議,建議主辦單位使用「未滿3歲」,較為妥當。
台北市主任消保官何修蘭指出,主辦單位賽前實施檢錄手續,若有資格問題,就應第一時間裁示,而非事後取消資格;另一方面,消費者也應主動詢問大會「年齡」的算法,確保自身權益。她表示,此案雙方曾向北市消保官協商後續補償,目前無共識,可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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