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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空服員罷工爭議雖落幕,但法律戰接續「開打」。罷工期間,長榮對工會提出非法罷工損害賠償訴訟,長榮昨重申仍會走完法律程序,工會也回應將組律師團應戰。台北地方法院說,長榮已補繳裁判費,法院完成分案,將由法官林玲玉負責審理。

除此,早在罷工前,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也對長榮的不調薪、不發年終、不給優惠機票「三不公告」,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子審理中。

另外,不少空服員罷工期間拿不回俗稱「三寶」的護照、工作證、台胞證,長榮委任律師已代為提出違反護照條例罪;工會說,目前尚未收到相關傳票。多名長榮員工也控告工會幹部涉強制、妨礙自由等罪嫌,罷工糾察線影響員工無法正常上下班。

工會最初八大訴求包括增設勞工董事,但長榮認為依法不屬調解事項,六月廿一日向台北地院提出損害賠償訴訟,每日向工會求償三千四百萬元。總計罷工共十七日,可求償五點七八億元。

雖然勞資雙方在團體協約中有簽和平協議,但僅提及長榮會尊重工會「符合法律所定」的爭議行為,以及遵守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及我國相關法律;工會行為若有違法,長榮仍可提出訴訟,非屬秋後算帳。長榮昨也說,目前僅對工會提起該訴訟,但將走完法律程序。

工會表示,罷工完全合法,勞資爭議處理法亦保障合法罷工的刑民事免責權,「對長榮至今仍不願對工會放下歧見,不願對工會幹部放下棍子的作為,本會不會妥協」。工會說,將持續深化工會組織,籌組律師團全面應戰。

據了解,長榮未來可能請求全部金額,也可能部分請求,確切請求賠償總額未確定,待開庭後再釐清。

至於「三不公告」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此案六月十七日勞動部展開第一次調查會議,勞資雙方隨後在罷工後首度協商時,工會曾要求若此案遭認定違法,長榮不應進行後續救濟程序,但長榮不同意。工會說,將集結罷工期間長榮對工會的打壓行為,包括影響糾察線及言行恐嚇,併案處理提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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