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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愛狗勝過愛老公,判准離婚!林姓男子因妻子愛狗成痴,花費數百萬元在家養了卅多隻流浪狗,嚴重影響居住環境,十五年前憤而離家出走與妻子分居;去年林認為分居已久,訴請裁判離婚。最高法院認為,二人婚姻出現破綻,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六日判准二人離婚確定。
 
 林男與劉女,是在民國七十三年七月結婚。林男表示,婚後妻子愛狗成痴,八十六年間參與台中市「流浪狗之家」事務後,就在住家飼養卅多隻流浪狗,嚴重影響居住環境,讓他受到鄰居諸多指責;兩人為了「狗事」,還發生多次爭吵,妻子還曾因此拿菜刀想要砍殺他,他因不堪長期精神與暴力虐待,不得不在八十六間離家,與妻子長期分居。
 
 林男去年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指妻子屢勸不聽,花費數百萬元,執意在家中飼養眾多流浪狗,造成家庭經濟拮据與髒亂。劉女對於丈夫的說法,則是輕描淡寫認為純屬無稽之談,會在家中養流浪狗,是因為自己擔任志工的緣故。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劉女在住家飼養大批流浪狗,未顧及丈夫的感受,再加上她個性易怒、猜忌,未積極解決二人相處問題,夫妻分居持續近十五年,婚姻無回復希望,昨判准二人離婚。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月7日 上午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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