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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欽/台北報導】王金平確認黨籍之訴案,庭訊進行約2小時結束,審判長張瑜鳳與雙方討論後,諭知三周內補陳不足的卷證資料,並視書狀交換情形再決定審理庭期,庭訊結束前,張感性地叮嚀說:「本案是攸關人民的矚目案件,可藉由法庭的理性對話擦出火花、落實法律及尊重人性的本質,若所有法律運作結果不能落實人性,就只是高掛在牆上的墓誌銘。」
 另在庭訊中,王金平律師團認為國民黨考紀會開除黨籍不合法,並聲請法律諮詢調閱國民黨前立委許舒博撤銷黨籍處分案的卷宗,證明國民黨撤銷王金平黨籍不合法,而國民黨律師團也提出許多案例,證明開除王金平正當適法,雙方你來我往,針鋒相對。
 王金平律師許英傑主張調閱許舒博案卷宗,是要凸顯國民撤銷黨員的處分過程是濫用制裁權,影響黨員參政權利,王金平案應比照許舒博的標準來認定。國民黨則提出自1993年至今,包括林洋港、郝柏村、劉松藩、林益世、張通榮、賴素如等黨員因違法助選、違背黨政策及損害黨譽而撤銷黨籍、停權等案例,證明開除王金平符合公平及比例原則。
 此外,國民黨律師團還聲請調閱檢察總長黃世銘案中,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的監聽譯文等卷證資料,證明王金明確有關說毀損黨譽,但遭王的律師反對,認為國民黨律師羅明通身兼黃案律師,有利益衝突,且會影響黃的審理進度,合議庭當庭諭知評議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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