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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醫護人員有錯,嗆他幾句,就要被移送法辦嗎?」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發言人黃淑英昨天也質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初審修改醫療法部分條文,刑度過重有欠周延。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日前快速通過「醫療法修正草案」,任何人不得對醫療人員施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滋擾行為,違者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提高刑度。
 台大法律系教授陳聰富表示,法律一旦立法通過,其影響深遠,因此應通盤考量贍養費,「勿因一人或一案而刻意要加重刑度」。
 督保盟發言人黃淑英認為有違比例原則。一般普通傷害罪最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病患若在醫療院所對醫護人員「稍微大聲一點」或有「肢體行為」,就可能被五年以下徒刑,這樣的刑度明顯過重。
 黃淑英強調,許多立委到醫院就醫,醫護人員怎敢怠慢,他們從不知一般病患或家屬在醫院都要低聲下氣;試問要不是遇到醫療糾紛,病家才會採取較激烈的手段,如今卻要被刑法伺候,「置病患權益於何處?」
 台大法律系副教授王皇玉則表示,雖然醫療法修正草案把它拉高到五年以下,刑度確實是重了點,法官仍會衡量情節輕重,不一定會判更重。
 不過,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施肇榮則說,第一線醫護人員遭到病家強暴脅迫,勢必危害到其他病人的安危,他贊成應對醫院暴力者提高刑度。
 攻讀法學博士的醫師、醫勞盟常務理事蔡秀男表示,也許是立委同仇敵愾,加上輿論支持,「讓醫療法可以完成歷史性的修法」,但他站在持平立場,認為醫病雙方勿因對立,反而不利和諧的醫病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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