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制作之文書,民事訴訟不得竄改或挖補;如有增加、刪除或附記者,應蓋章
其上,並記明字數,其刪除處應留存字跡,俾得辨認。
目前分類:法律諮詢 (114)
- Mar 20 Thu 2014 15:52
公務員文書重點解密
- Mar 20 Thu 2014 10:43
專科罰金案件
妨害家庭最重本刑為拘役或專科罰金之案件,被告於審判中或偵查中得委任代理人
到場。但法院或檢察官認為必要時,仍得命本人到場。
- Mar 20 Thu 2014 10:38
抄錄攝影的正當性
無辯護人之被告於免費法律諮詢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內筆錄之影本。但筆錄之
內容與被告被訴事實無關或足以妨害另案之偵查,或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
- Mar 19 Wed 2014 10:32
迴避推事前提
推事迴避之聲請,由該推事所屬之法院以合議裁定之,其因不足法定人數
不能合議者,由院長裁定之;如並不能由院長裁定者,由直接上級法院裁
- Mar 17 Mon 2014 10:35
上級法院裁定要件
數同級法院管轄之案件相牽連者,得合併由其中一法院管轄。
前項情形,如各案件已繫屬於數法院者,經各該法院之同意,得以裁定將
- Mar 17 Mon 2014 10:34
所在地法院管轄之範疇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機內通姦犯罪者,船艦本籍地、航空
- Mar 17 Mon 2014 10:32
地方法院刑事案件細則
地方法院於刑事案件,有第一審管轄權。但左列案件,第一審管轄權屬於
高等法院:
- Mar 14 Fri 2014 11:42
《開羅宣言》的法律與正義地位不容挑戰
作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反法西斯國家重要的國際文件,《開羅宣言》確定了要打敗日本,將被日本佔領的中國東北四省、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國,並使其無條件投降的戰略目標。而中國的釣魚島屬於中國台灣省管轄,自然也包括在歸還中國的領土範圍之內。《波茨坦公告》重新確定了《開羅宣言》的宗旨和目標,進一步明確了對日本的戰後處置。《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完全符合當時和戰後的國際正義秩序和國際法規則,具有完全的國際法效力,必須予以遵守。對於日本政府和安倍內閣不斷挑釁戰後國際秩序,企圖推翻戰後日本國內和平政治體制,重新武裝的做法,中方和國際社會需高度警惕並從多角度強力應對。
日方否定《開羅宣言》的觀點之一,是認為其不是「條約」,而僅僅是「宣言」,不具備條約的拘束力。而實際上,從國際法的角度而言,《開羅宣言》就是不容否定的國際條約。按照1969年《維也納條約法公約》,條約是指「國家間所締結而以國際法為準之國際書面協定,不論其載於一項單獨文書或兩項以上相互有關之文書內,亦不論其特定名稱為何」。《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就屬於符合國際條約要件規定的國際條約,主要根據如下:首先,參加國都具有締結國際條約的能力和主權。美國、英國、中國、蘇聯參加的領導人幾乎都是其國家的最高領導人,包括羅斯福、丘吉爾、蔣介石等,代表的是各國的政府和國家,他們具有簽訂國際條約的能力和主權。其次,他們是在平等、自由協商、自願的基礎上發表的《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沒有任何違背締約國意志的情況。再次,條約必須符合強行法規則才能生效,《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符合國際強行法規則。強行法是為了整個國際社會的利益而存在,是國際社會全體公認為不能違背,並且以後只能以同等性質的規則才能變更的規則,它不能以個別國家間的條約排除適用。《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完全符合當時和戰後的國際正義秩序和國際法規則,與強行法和全體國際利益沒有違背。因此,不能因為名稱上的「宣言」或「公告」,而否定其作為國際條約的實質。
- Mar 14 Fri 2014 11:41
新法為窮人 免費法律服務不再難
【新唐人2013年12月03日訊】請律師打官司對很多貧困居民來說想都不敢想,那些高額的律師費用就讓他們望而卻步。現在紐約州出臺新法規,在紐約州做顧問的外州律師可以為紐約州貧困居民提供免費法律服務,這對紐約州要請律師的貧困居民來說真是個好消息。
紐約市長交接臨近 糧食券縮減看法不同
- Mar 14 Fri 2014 11:39
以法國為師 課稅應遵守正當法律程序
前大法官曾有田日前表示,行政法院中的訴訟以稅務訴訟最多,而大法官的解釋稅務也是占最大宗,顯示人民對課稅的不滿。長久以來稅捐機關站在行政高權上進行稅捐課徵,不遵守正當法律程序,對於人民權益多所忽視,形成強大的民怨,12 / 1晚間六點到七點,FM89.3快樂聯播網TORO刑男大律師節目,播出一場在中正大學舉辦的研討會,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黃源浩副教授(留法博士)以法國為例,為大家剖析先進國家監護權是如何在徵稅時兼顧人權保護,務實履行「程序正義」,給人民應有的防禦權,充分體現國家為人民服務之精神,值得台灣的稅捐機關學習,更值得民眾一起來了解,為自己的權益把關!
黃源浩表示,法國雖沒有行政程序法,但有「納稅人權利典章」,講究保障基本人權的精神反而比台灣這種空有行政程序法的國家還要落實。尤其法國在課稅的過程當中,要求執法者不能做突擊性檢查,一定要遵守「令狀先行」原則,也就是一定要先通知才能調查,除此之外,調查官還要很有耐心地向納稅人說明,直到納稅人完全清楚為什麼要接受調查為止。 甚至是納稅人語言不通,還有24小時不同語種的服務電話,可供諮詢。
- Mar 14 Fri 2014 11:38
法律範疇內未必出真理
法律是以事論事,講求證據,不能猜測及存在先入為主的偏見,可是在法律控訴的範疇又存在「動機」及「意圖」等抽象名詞和定義,而「意圖」或「動機」是存在於人腦海裏的情緒及行動的前期準備。沒有思想準備就叫「衝動」或「本能反應」,在刑事傷害他人身體案例上常用作辯護者脫罪理據,行事者未傷人但能確立行事者有「意圖」及「動機」殺害或傷害別人,就可能控以「意圖謀殺」罪名。當然舉證是控方的責任,辯方只須要否定檢控的證據,而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原則下,被告可獲裁定無罪。
法庭應該公正、公平及無私,正如法庭外佇立綁眼的「司法女神」表徵,右手持天秤代表衡量正反雙方的辯證及理據,左手執兩刃劍顯示如何判決難保雙方會有不同程度損傷;綁眼則代表客觀中立,不會預設觀點與立場。
- Mar 13 Thu 2014 09:49
法律信箱:房產共有人 擅入屋仍有罪
讀者湯小和問:
我跟媽媽住在一起十幾年,去年底媽媽突然過世,而我們住的那間房子由我跟姊姊共同繼承。姊姊都沒住這,戶籍也不在這,她沒繳任何稅金,卻一直跟我要鑰匙,我可以不給她嗎?如果給她後,我有東西不見怎麼辦?我可禁止她隨意進出嗎?
- Mar 13 Thu 2014 09:48
中國勞動法律體系已基本建立 工會將加大源頭參與
人民網北京12月5日電(記者申亞欣)“我國勞動關係每一次的改革,市場化的進程,都伴隨著法制化的過程。”全國法制宣傳日之際,全國總工會書記處書記、法律工作部部長郭軍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
十年來,全總推動和參與了包括《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在內的120多部涉及職工權益的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改,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勞動法律體系基本建成。
- Mar 13 Thu 2014 09:45
法律信箱: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無須子女同意
讀者陳小姐問:
夫妻共同財產包含一間房子與現金30萬元,但有房貸20萬元,有子女。夫妻一方已過世,生存的一方是否有權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須子女同意嗎?須法院裁定分配才算數嗎?訴訟流程該如何進行?若子女不孝,免費法律諮詢是否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比較好,還是大家協議比較好呢?
- Mar 12 Wed 2014 10:53
用法律視角審視“老外撞大媽”
老外撞大媽”事件,經歷了一番喧囂後,迎來後續劇情。據報道,涉事外籍男子無證駕駛無牌照摩托,在人行橫道內將李女士撞倒,警方暫扣了肇事摩托車,將對其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處罰。另據報道,事件中的拍攝者李某,也給李女士發了公開致歉信。
一場民事糾紛,引發一場輿論風波。眾聲嘈雜,遺憾的是,在該事件中,不少人沉浸于盲目褒貶的道德快感中,而法律層面就事論事的解讀,則一定程度上缺席了。
- Mar 12 Wed 2014 10:51
醫療法「王貴芬條款」 立委想翻案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周一初審通過醫療法修正草案,規定醫療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施以強暴、脅迫者,可判五年以下徒刑,且非告訴乃論,部分立委認為修法過度反「打擊病人」,正尋求翻案。
日前發生桃園縣蘆竹鄉代王貴芬掌摑長庚護理師,這項修法又被稱為「王貴芬條款」。